2011年江苏美术统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
 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色彩: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的形体结构和人物特征与动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试卷。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色彩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察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组织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色彩静物默写。
 根据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静物组合用品,默画出一幅色彩静物画(静物组合中物品为生活中常见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饮料、厨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衬布等)。
 3.考试要求
 符合试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构图完整,造型严谨;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限。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水彩或水粉(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