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播音 > 学术论文 >

探究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的开展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从广播传媒行业的发展来说,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不能很好的开展播音主持工作,那么整个广播传媒行业将会变得毫无生机。在当前新媒体发展迅速的大背景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如果想得到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条件,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之路,提高对自身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播音主持的水平,使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行业能够在新媒体的环境下,得到长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当前我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现代传播学中,主持人和主播的概念并不同于实际工作中播音员主持人的概念。在过去电视媒体一家独大的年代,这种细微的差别并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别逐渐被暴露出来。
(一)节目的组织方式落后
在许多广电台中,编导中心制仍然是节目组织的主要形式。许多主持人播而不主,演而不持,使主持人这个名字徒有虚名。没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见解,只是按照编导的意愿,字正腔圆的演绎“主持人”这个角色而已。这种模式下的节目组织,导致主持人所占地位较轻,参与度不够因而使播讲者不能按照个性化的要求去突出自身的魅力。再看看新媒体平台中的主播,他们基本上由一个人或几个人“包打天下”。自己是本节目的主人,可以随心所欲,所以节目也更具个性化色彩。
(二)单向传播,距离感强
目前,许多的播音主持人员都是经过了良好的专业训练出身的,他们气息扎实、声音圆润、技巧娴熟、字正腔圆。使许多人的“对象感”的调动十分的到位。但是在现如今这个电视媒体一家独大、以单向传播为主的年代下,恰恰是这种以一敌众的对象感使播讲者直接与受众拉开了心理距离。而新媒体平台中的主播们则有所不同,他们往往以闺中密友、铁哥们儿的身份出现,利用一对一的对象感与受众进行沟通,消除了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距离感,同时,新媒体平台还开通了留言、弹幕、送礼物等渠道,打破了单向传播的弊端,形成了实时互动的双向沟通,使单纯的传播变成了相互间的交流。
(三)脱离生活,高高在上
有许多的电视主持人不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端着一定的架子,沉浸在深厚的优越感中,具有极重的偶像包袱。这就导致了同事不敢亲近他,群众也觉得他有距离感而远离他。这种高高在上的处事方式,导致他们逐渐脱离了享受平凡受众的生活。所以,在节目中也就不能找到和观众的共鸣点。而新媒体平台狭隘的主播们,大多出身普通民众,所以他们的节目也都贴近生活,也就更容易为大众所接收。
二、对新媒体环境下开展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的建议
(一)不断创新自身的业务能力
在新媒体的大背景之下,信息传播速度和传播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为了适应这种形式,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必须拥有更高的信息处理能力。以新闻类主持工作为例,对于重大事件的报道,应该更侧重于现场的直播,及时掌握新闻现场的情况,确保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与追踪。在新闻播报的过程中,应该用简洁的话语进行讲述,同时能关注到受众的关注点,进行有目的性的播出。除此之外,不能忽视的一点便是,在当前的广播电视播音工作中,跨界主持人的频繁出现使播音业务能力的水平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只有不断的提升自我素养,丰富自身文化内涵,才能跟跨界主持人想抗衡。
(二)进行职能上的转变
在传统的播音主持工作中,主持人应该扮演舆论领袖或者讲述者的角色。但是由于受众的选择优先,所以作为媒体代言人,主持人应该通过这一传播平台传达新闻信息。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受众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他们除了具有消费者的身份外,更多的还是参与者,他们的选择权和话语权大大增加,迫切的需要与主持人进行互动。这就要求了广播电视主持人必须转变职能,适应新媒体的特点,提升自身的人际传播能力。
(三)充分利用好新媒体
面对新媒体的大环境,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者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但是,挑战的同时,意味着更多可能性的发生,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应该利用新媒体技术,将节目制作的更加丰富、吸引人。促进播音主持工作与新媒体的统合,丰富播音主持工作的形式,将广播电视延伸到各个平台中,增加受众的参与度。对广播电视工作者而言,必须好好利用新媒体技术,丰富自身技能,除了掌握足够的节目资料外,还应该进行充分的深入,更好的引导受众去理解自己的节目,不断的提升节目的竞争力。
三、结束语
面对当前新媒体发展迅速的大背景,要想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得到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現有的有利条件,积极的探索长远的发展之路,提高对工作的要求,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来充实自己的内涵,提升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的质量,使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行业可以得到长足的发展。
  • 就业测试
  • Copyright © 2006-2018 中国艺考网(www.zgyk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xxxxxxxx号
    教育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商 QQ:3136758550 法律顾问(邴志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