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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统(联)考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最终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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