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录取原则 >

2018年长春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加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辽宁省考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吉林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美术类统考成绩,辽宁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2+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扫码关注,实时发布,艺考路上与您一起同行
录取原则
  • 艺术留学
  • 中国美术高考网
  • 优路教育
  • 高分无忧
  • 河南成人高考
  • 电大中专
  • Copyright © 2006-2025 艺考网(yishusheng.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05290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4185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