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录取原则 >

2018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规则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

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若综合分相同,按照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书法学专业

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扫码关注,实时发布,艺考路上与您一起同行
录取原则
  • 艺术留学
  • 中国美术高考网
  • 优路教育
  • 高分无忧
  • 河南成人高考
  • 电大中专
  • Copyright © 2006-2024 艺考网(yishusheng.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05290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4185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