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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录取办法

1、各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按预先制定的文理科(或不分)招生计划数招生。

2、我院对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合格证或者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艺术教育、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属于普通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按预先制定的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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