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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疆外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喀什东路16号和观园路温泉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436.57亩(229.10公顷)。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学校有16个硕士一级学科、96个硕士二级学科及艺术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现有教授132名,副教授311名;在校研究生、留学生、本科生26877余名。2014年学校获批博士授权点、2015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已经入学。学校实现办学层次、办学空间的双重突破。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方向授权、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杨鸿年、樊祖荫、赵塔里木、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91名,在院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

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

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先后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自治区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教师、学生近三年获得国际、国家各类艺术赛事金奖20余人次,团体金奖12项,“双重乐感艺术实践团队”先后出访美国、新加坡、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台湾、香港等国家地区,更是频繁往来于北京、上海、大连等国内兄弟院校交流,受到了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高度评价,被业内人士誉为“最具新疆气质的艺术团队”。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

国标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地区(外省)

音 乐 学

130202

本科四年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音乐表演

130201

本科四年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舞 蹈 学

130205

本科四年

山东、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6年我校面向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招生。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山东地区考生为网上报名】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省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1]

河北省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12-13日

2月14日

山西省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月16-17日

2月18日

山东省

潍坊市招办

1月19 -29日网报

2月17日

湖南省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1月23-24日

1月25日

甘肃省

兰州艺术学校

1月30-31日

2月2日

三、报名须知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如生源地省设立了专业统考,须取得统考合格证且能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持统考合格证(如生源地省设立了专业统考)、身份证(填写高考报名序号)到报名点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

4.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也可参照当地物价部门费用标准执行)。


四、专业考试要求、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加试的副专业可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进行删减】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

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

1.声乐演唱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

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

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演唱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 ——听辩音程、和弦、旋律音高;复调旋律听辩、视唱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器)方向:注:器乐演奏专业方向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两首作品。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

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

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练习曲一首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

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视唱、练耳 ——听辩音程、和弦、旋律音高;复调旋律听辩、视唱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

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

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技术技

巧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录取原则及待遇

1.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校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2.录取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4.学费6000元/年。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15(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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