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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公布,为方便考生报考,宝君现将其报名要求、考试内容、录取原则分享如下:

音乐与舞蹈学院及专业简介

音乐与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各专业均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建有专业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工作室、录音棚、舞蹈教室、电声乐队排练室、师生专用琴房、合唱排练厅、器乐排练室和多功能音乐实践厅等,是湖北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艺术教育、演出和民族音乐研究中心。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8人。

一、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艺术及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实践和艺术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学校基础音乐教育或学前艺术教育以及社会音乐教育工作,且能够在中等职业音乐学校、相关文化企事业单位和艺术研究机构中,从事音乐教育教学、音乐表演、音乐传播、音乐研究、艺术管理的高水平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合唱与指挥、和声基础与运用、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伴奏、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外民族音乐、歌曲写作、艺术概论等。

二、音乐表演

本专业培养适应于现代音乐文化业发展需要的,具备音乐表演专业技能与素养和音乐文化知识与能力,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艺术指导工作,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音乐培训机构、文化事业单位,媒体传播机构、广告创意公司等,从事音乐表演与专业教学、音乐创作与活动编导、文化传播与市场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技能应用型的音乐专业人才。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外民族音乐;艺术概论;形体训练;声乐演唱,或器乐(钢琴)演奏,或音乐活动策划与文案编辑、舞台表演实践实训等。

三、舞蹈表演

培养能“表演”、能“教学”、能“创编”、能“组织”的“四能”型舞蹈表演应用性人才为目标,以达到适应社会舞蹈演出行业标准和市场艺术教育职业需求为目的。为具备艺术与群文舞蹈表演工作岗位(如企事业文化文艺表演团体、文化公司、群文馆站、中小学校)就业的需要而培养的懂文化实用技能艺术应用性人才。主要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中外民族民间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国标舞蹈、鄂西本地区民族民间舞、舞蹈概论、中外舞蹈简史与作品赏析、舞蹈创编理论与实践、舞蹈教学法、中外民族民间舞蹈文化、国标舞蹈、竞技体操、大众体操等。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计划数及考试安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生源省份,考生还应取得我校的校考合格证。

(一)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各专业,其录取规则如下:各省有规定的换算标准,则按各省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如部分省份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按照如下规则投档:

1、美术、音乐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300×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计总分排序;

(二)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专业(甘肃省美术类专业、河南省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湖南省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其录取规则如下:美术类按“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音乐类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300×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计总分排序。

合格证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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